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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审须知

在前三轮评审的阶段中,评委会不采用打分制,而是简单选择“是”(通过)还是“否”(不通过)每日晚上将重新打乱第二天竞演顺序。评委不得在比赛期间至结果公布之前,告知参赛选手评审结果,评委不得与其他评委或其他人员相互讨论评审结果。评审期间不得相互交流!此项规定同样适用于特别奖项的决议。如果各基金会有所要求,允许有被授权人参与特别奖项的评审工作。评审期间同样禁止相互讨论。如果有评委学生参加比赛,该评委需在评审工作中保持静默,以避免评委之间产生“互捧”的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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